635963923562156046.jpg

導演:
Thea Sharrock

原著:
Jojo Moyes 

演員:
Will Traynor ...  Sam Claflin
Lou Clark ... Emilia Clarke
Patrick  ... Matthew Lewis

 

這部片原本是想先看完小說,再去找電影來看。
但是看完了吉卜力展,吃完了唐宮的蒙古烤肉+酸菜白肉鍋,剩下的時間剛好可以趕場看電影,就和羿彣跑去長春國賓看了。
劇情就不描述了,我想網路上找的到一堆。
我喜歡觀察劇中其它細微的地方~

(1)滿滿的英國風啊~~
去年去了一趟英國亂亂走之旅,雖然對英國的食物非常感冒,但是對於他們的文化和景色仍是非常喜歡,
在這部片之中可以充份回味當初在愛爾蘭迷路進入的甜點店,蘇格蘭石頭味十足的城堡,強勁的風,特殊的口音。
讓我看的很開心啊!

(2)女主角非常強戲的外表~~
她的眉毛!
她的眉毛!
她的眉毛!
她的眉毛實在太搶戲了!
怎麼有人的眉毛這麼有表情啊!
她的衣服也實在太....時尚了!不虧是想要去讀fashion的人。
那奇怪的配色和搭配~~嗯!看的很開心!

(3)男主角好帥!!!
芬尼克好帥!
芬尼克好帥!
芬尼克好帥!
雖然他的本名叫sam,但是我對他的認識是飢餓遊戲中的芬尼克,那時就覺得他很可愛。
但是看完本片,我覺得他實在是太是我的菜了!
他的微笑啊!殺人武器啊!
這部片的男主角是因為車禍而全身95%癱瘓,所以要演好這角色,臉部的表情、眼神都要很到位。
我覺得他演的很好,我真的光看他的微笑,我也會跟著微笑啊!
(os:光芒太閃了,無法注意微笑之外的東西了)

(4)奈威長大了!
小露的男朋友,當初我看長相只覺得他長的很像誰,但是一講話我大吃一驚!!
哈利波特中的小小奈威.隆巴頓長大了!
感覺瞬間變好老哦!外國人真的一成年就老的好快!
看的姐姐我都覺得自已老了!

總結:
這部片的結局,和我想的一樣,但是整體而言雖說沒有P.S.I LOVE YOU!那麼賺走我的眼淚, 但是整體而言算是以比較正向的態度面對嚴肅的話題。
劇情的流暢度OK,男主角長相OK,女主角眉毛OK,有笑有淚,我個人挺喜歡的。

這是一個週三下午看的片子,在小廳中8成都是女性,剩下的男性都是陪女友/老婆來的。
而女性中,大部份感覺都是上班族或是已婚,比較少那種高中/大學小女生來看。
我覺得這是一部適合你想放適、靜靜的哭一場時的好選擇。

 

2016/09/05 

原著:【遇見您之前】Me Before You
作者: 喬喬‧莫伊絲

從圖書館借回原著來看,終於在要還書的當天看完了!
先說差別,電影和原著就劇情走向來說差別不大,但細節上則是看了原著會有比較深刻的了解。
原著中多了威爾的火爆妹妹、小露的迷宮心事、威爾爸媽之間的冷淡情感,和派崔克(奈威)的意外爆料給記者。
對於威爾的決定,在看電影的時候雖然能認同,但是他講解的理由的轉折並不是那麼順,
看了書之後,我懂了~懂了威爾為什麼要走?為什麼即使他愛著小露也決定要走。
在發生車禍之後,他無法決定他的一切,不能自已吃飯、洗澡、上廁所,連翻個身都要有人在身邊。
身體機能不斷的失去作用,他得不停的吃藥、生病、虛弱、休息,他的靈魂就像被困住一樣不得動彈。
當一個四肢全癱的人,還能使用工具割腕自殺,這是要有多大的意志力才能執行?
他最後的這個決定,我覺得是他這天之驕子對於自已人生中最後一個可以掌控的事!

電影中的主角間看不出來有8歲的差別,感覺是年齡相當的朋友,但是原著中小露和威爾則比較明顯。
原著中可以看的出威爾不斷的讓小露走出被局限的生活,她學習了電腦、開了車、規劃了行程、看了字幕電影、聽了現場演奏的音樂會,
威爾幫她脫離了不愉快的黑暗回憶,擺脫不是自已的錯而產生的陰影。
(os:女生真的要保護好自已,千萬不要在陌生的地方喝醉)

我最常回憶的場景,其實是最後威爾到瑞士後小露來見他的那一段,
一段很短的文字,沒有太多的描述,但是卻是讓我掉了最多眼淚的一段。
在這一段中,我沒感受到平常看到淚崩場面的糾心,多了一份暖暖的感動,
躺在一起,聞著他的味道,支持他的決定,讓他安心地走完他人生的最後一哩路。

連我都想念起了威爾。

電影中沒有提起法律上的問題,但書中有寫這種行為是必需經過調查的,雖然是短短報告式的結果文章,但我想這是種極大的爭議。
報紙、電影、輿論的批評、連小露的媽媽都極力反對這種行為。
短短的報告就下了註解。

我喜歡這部電影,但更喜歡這部原著小說。
或許會帶給你悲傷的淚水,但是也讓你跨出前進的腳步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mayco945 的頭像
    mayco945

    梅氏想陪錢仔玩!

    mayco94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